我老是覺得廢死團體的論調一直隱藏著一個命題:
「其實只有活著的人才擁有"人權"」
死者的人權轉變成兇手的刑罰,然後開始跟人權討價還價
人權反而變相成為生存者的獎勵
兇手剝奪受害者的人權,而社會卻被禁止剝奪兇手的人權
我看到人權的至高無上,而「公平」蕩然無存
(還是說廢死團體其實是鼓勵人民私底下解決,那我會改口說他們很公平)
人類社會的科技/文明/之間的信任是為數眾多的好人所成就
今天犯了死罪,我認為不配享用人類的文明,必須與社會隔離
不死也可以,在一個完全原始的小島永遠流放
沒有文明沒有法律沒有限制沒有罪,還給你完完整整的自然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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