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



續結婚

除了結婚後會承擔相當多的麻煩(個人->家庭)外,
以單純的兩個談戀愛的個體而言,男女朋友狀態與夫妻狀態有何不同
以目前社會來看似乎沒有差別
但我發覺以古板的角度(我)來看,名稱相對應的是走進生命的程度

以我為例,女朋友跟妻子最大的不同是願意做的犧牲妥協與配合
簡單講是我不會為了女朋友而改變人生規畫,但是為了妻子可以
那個稱謂下表示我不是獨立的單體,夫妻是一組,規畫是共同決定
 (講的有點過,應該說%數,兩個陌生人是獨立的,所以 個人/夫妻 指數是 100/0
  兩個完全放棄自我融合變成「夫妻」就是 0/100,當然極端值不太可能,不過還
  是找自己%數相對應的伴侶才是)

總的來說,是每個人自己對 女朋友/妻子(男朋友/丈夫)的定義差別
你願意付出的底限旗子是插在幾%
你自己不去定義(就是不管是女朋友還是妻子,自己的行為都不會改變)
那結婚證書真的只是一張紙,也沒有意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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