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

對於性犯罪被害者我現在的想法
以前我認為這種事是很嚴重的,是巨大的創傷,是無法彌補
我不是說現在就不認為這樣,懲罰犯罪是必然的
只是針對被害者心理與旁人對被害者的態度我稍微改變

假設我當例子,我的反應會跟車被偷錢包被搶一樣
我同樣會把小偷碎屍萬段,但是沒必要活在陰霾
別人的問題,我沒有需要難過的理由
且人的價值,不應因侵犯行為而受損
如果你因為我被侵犯過所以用有色眼光看我,我認為有問題的是你的腦子
如果我走不出創傷,是我心靈太弱小,而心靈不應該如此弱小

延伸心靈,生物對死亡與疾病的恐懼是我可接受的範圍(克服了就超越生物範圍)
如果讓其餘自卑懦弱崩潰憂鬱膽怯(或自大驕傲嫉妒虛榮)這些無用情緒佔據心靈
那叫做(心靈)還沒長大
排除這些情緒後純粹想做的事叫做「人生目標」


我認為性愛是美好的,是互相呵護與取悅
接受不是女生主動的性愛的人(包括嫖),等級真的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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