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工作部分職務與我的個性不太合,有點困擾
我算是個很好凹的人,只要講了我都會盡量達成
因為非必要情況我都會自己完成,我覺得求助於人是逼不得已
所以我會認為有人有事相求是真的很需要幫忙
主要基於對人的信任,對事我喜歡用數據,對人我喜歡用信任
(喜歡凹人的就會漸漸失去我的信任)
但是職位需求是不能被凹,簡單講就是要用有罪推論
你先去找誰誰誰、來個500pcs數據、效益分析弄上來、難道沒有其他解決方法
本身對這種官僚制度非常感冒(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我也盡量不變成這種人,但是,我現在必須當這個人

舉個我覺得非常非常(用兩個非常)不舒服的例子
有個部門發了一篇公告,細節我忘了
主要是說若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需申請公傷意外
你「必須」備妥洋洋灑灑「五份文件」
什麼警察局報案證明個人資料事故原因報告啥鬼一堆
而且當月發生「必須」當月底前「交齊奉上」

老實說我看到就想刪掉,誰車禍還有心情搞一堆文件(還要請別人幫忙弄?)
二十幾號發生車禍就算倒楣就對了
我相信這制度下保證十年零公傷意外,二十年才會有一個只有腳破皮特別閒的去申請
我甚至可以想像那部門經理得意的說我很照顧員工你看我配套做多完整

我們科技設計一直強調人因工程人性化
而每日劇增的制度只想把人搞砸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